离婚后父母子女的抚养赡养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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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情况:
父母离异,家里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因离婚时女儿已满18,故未判定女儿或者儿子谁跟父亲或者母亲生活,从女儿12岁开始父亲未对女儿进行抚养义务,只是周末可以回家,其余一切不过问包括生活费、书学费等一系列开销都有母亲一人供读,现父亲以女儿出嫁为由不给彩礼找回索要赡养费,认为是母亲不过问子女现出嫁有赡养父亲义务且父亲表示不准子女认母亲。
具体问题:
1.小学属于义务教育,且父母有权抚养子女到18岁,但父亲没有做到是否可以不给赡养费,或者赡养费最多给多少?
2.父亲表示给了赡养费此后双方不再走动,相当于断绝父女关系,如果给了赡养费,是否以后可以不再管父亲?
3.父母再女儿出嫁前已离异,若出现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判定女儿跟随母亲,儿子跟随父亲,父亲赡养归儿子管,女儿无权给予赡养费,父母分配子女一人负责一个?
文章来源:中律政法律服务平台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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