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合和社保购买是否冲突及诽谤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29
浏览量:
事件情况:
本人2022年5月入职幼儿园,至2024年9月31日因未购买社保提出了被迫离职,在职期间我多次找到园长说购买社保事情,但一直未购买。后面离职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也开庭了。开庭期间,园方说出了我有新农合,购买不了社保。
具体问题:
1.在庭时,法官打电话咨询了买了新农合不能买社保是事实。但在此多次找园方并未给我说这个,没有让我停。现在园方抓到这个问题说,该如何解决?
2.如果园方购买社保需要购买者的信息吗?
3.如果园方给我买社保,但我的新农合没有停,社保局要出具购买不了的证明吗?
4.在开庭期间园方一直说我对幼儿园造成影响,说我在班级群,或者私下对幼儿家长说幼儿园不好。没有的事情可以告她诽谤我吗?
解答:成都盛腾及燕园的学员,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问题,沈阳的张婉钰律师为你解答。
关于未购买社保的问题: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为其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其法定义务。农村居民在被用人单位录用为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及时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对被录用的职工录用前在当地农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及时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机构)沟通办理由新农合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购买社保所需信息:用人单位在为员工购买社保时确实需要员工的相关信息、劳动合同等信息。然而,这些信息通常在入职时就应由用人单位收集和管理。因此,幼儿园不能以缺乏信息为由推卸责任,但这并不构成用人单位不履行缴纳社保义务的理由。
未购买社保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即使您已购买新农合,这并不免除幼儿园为您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法院在类似案件中通常会支持劳动者的主张,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诽谤的指控:如果幼儿园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指控您在家长群中散布不实信息,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幼儿园的指控不实,并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该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2009》191号规定:“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和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上一篇 : 我实名制的微信被他人使用并借款
下一篇: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及鱼塘问题